
什么時候進行抗病毒治療如果患者肝功檢查始終正常,則病情處于病毒攜帶狀態(tài),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。因為此時機體對于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處于耐受階段,抗病毒治療無法獲得應(yīng)答,治療往往是“對牛彈琴”,收效甚微。如果患者檢查“乙肝病毒dna”為陽性,肝功能檢查提示谷丙轉(zhuǎn)氨酶≥正常值2倍以上,則應(yīng)進行抗病毒治療。
治療前建議做肝穿乙肝病毒是體內(nèi)潛伏的“特務(wù)”,它對人體的損害常常在體內(nèi)靜悄悄地進行。在進行抗病毒之前先做一次肝穿刺檢查,可以明確肝組織炎癥和纖維化程度,做到“有的放矢”,有針對性地決定使用那種抗病毒藥物和抗病毒治療方案。首選藥物首次治療可選干擾素、拉米夫定、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,但是具體選用哪個又有講究有明確乙肝家族背景(母嬰傳播)者,干擾素效果不佳。肝功能失代償階段(如重型肝炎、重度黃疸、肝硬化腹水)的患者不能使用干擾素,它的免疫激活作用,可能使這些重病患者肝功能急劇惡化,威脅生命,此時只能選擇拉米夫定。拉米夫定最好不要用于兒童。阿德福韋最好用于拉米夫定治療發(fā)生病毒變異者。
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(jiān)測至少一個月監(jiān)測一次肝功、腎功和血常規(guī)。一般三個月復(fù)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標(hbeag和/或乙肝病毒dna)。治療后的監(jiān)測在使用抗病毒藥物后,不要因為肝功能正常了,乙肝病毒dna轉(zhuǎn)陰了,我們就對“敵人”放松“警惕”。因為目前的藥物還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,盡管病毒被抑制住了,但這些“敵人”還在體內(nèi),它們隨時都可能發(fā)生變異,再次對肝臟進行破壞活動。因此,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或達到療效停藥后,都應(yīng)定期到復(fù)查。整個療程結(jié)束后的最初3個月每月監(jiān)測一次肝功和乙肝病毒指標(hbeag、乙肝病毒dna),此后延長監(jiān)測時間。對于病情較重的肝硬化患者和療效不好的患者,檢測力度要加強,注意病情惡化。對于療效較好者可以每半年或1年檢查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