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六不宜——不宜經(jīng)常更換照看人有的家庭因為大人工作忙,而不得不常常更換照看孩子入睡的大人,有時是爸爸,有時是媽媽,有時是奶奶,有時又換成保姆……殊不知,對不足半歲的孩子來說,往往把照看自己入睡的人視作“最親的親人”,故在心理上很難對頻繁的轉(zhuǎn)換迅速作出調(diào)整。
七不宜——不宜睡得太晚占相當比例的嬰幼兒之所以睡得太晚,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父母晚睡導致的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我國0~2歲嬰幼兒每天睡眠時間比美國同齡孩子平均少1個小時,首要原因之一即是,孩子的父母親鐘情于“夜生活”而普遍睡得晚,孩子也由此相應縮短了晚間的睡眠時間,種種“行為性失眠”便由此發(fā)生,具體表現(xiàn)為:晚上到了睡覺時間仍不愿意上床,入睡時間往后拖延,或者長時間難以入睡等等。研究還表明,在行為問題上,夜間晚睡的孩子容易好斗,同時還可能伴有多動癥、自我控制能力差、精神不集中、情緒不穩(wěn)定等癥狀。
八不宜——不宜在睡前對孩子過分“在旁關照”在讓孩子感到十分舒服的“睡前儀式”(如輕拍或按摩孩子背部,放送輕柔舒緩的音樂等)之后,家長可在孩子仍然醒著時離開。否則孩子就會習慣于將自己的入睡與家長的“在旁關照”緊緊聯(lián)系在一起,只要家長不在,他就會惱怒不已、嚎啕大哭起來。